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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女孩买了三张硬座票,一个座位放零食,站票乘客想霸座

8月18日,据媒体报道,两名女孩购买了三张火车硬座票,并将零食放在其中一个座位上。旁边一名无座女乘客想要落座,双方商量无果后,女乘客找来列车员调解。

女乘客说:"大家都在一辆车上,应该互相体谅,对不对?"

列车员回答:"座位是她们的,跟我说没用。"

随后,"买票占座放零食,这座位能让吗"登上热搜,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。部分网友认为,既然座位已经买票,不愿意让也很正常;也有网友提出疑问:两个人购买三张实名制车票,是否有权处置不属于本人名下的座位?

这个事件发生冲突的根源是什么?

答案是:有些人一味要求平权。

我认为,这场冲突的根源,在于我们长期宣传社会主义平等原则,却没有同时讲清楚平等的边界。如果是我的老粉丝,应该看过我以前表达过的这个观点。

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承认社会存在阶层差异。不同收入、不同消费能力的人购买不同等级的产品和服务,获得相应的权利。国家通过制度明确不同服务之间的边界,人们也普遍接受这种差异。

这正是"两名女孩买了三张硬座票"引发冲突的深层原因。

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重道德、重规则也包括潜规则,却相对缺乏契约精神的社会。当法律和契约不符合某些人的利益时,他们往往会举起道德大棒,试图让道德凌驾于法律和契约之上。

在中国传统农耕社会中,社会治理并不完全依靠成文法律,更多依赖乡贤、族长和熟人关系。这样的治理方式操作空间很大,人们可以借助人情、关系、身份和舆论绕开规则,从而获得额外利益。

久而久之,这便造就了一种特有的中式思维。

什么是中式思维?

就是当规则对自己有利时,要求别人遵守规则;当规则对自己不利时,便开始讲人情、谈道德、诉说困难,试图迫使别人让渡自己的合法权利。只要自己处于相对弱势,就认为自己天然占据道德高地,别人理应作出让步。

旅客与运输承运人,例如铁路公司、客运公司之间的购票行为,本质上是一种运输合同关系。旅客付款购票,承运人确认出票,双方的契约关系便正式成立。

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,乘客有权享受车票所对应的座位和服务。铁路公司不能随意剥夺,其他乘客同样无权霸占。

不说西方国家,就说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。香港地铁东铁线设有头等车厢(First Class),车厢里经常有大量空座,即使整节头等车厢都空着,没有购买头等车票的乘客也不能随意乘坐。违规者可能被加收1000港元附加费,甚至面临检控。不仅不能坐,也不能以"我只进去站一会儿"为理由占用头等车厢的空间。

乘客支付了头等车厢的票价,就应当获得与票价相对应的服务和权利。普通车厢乘客不能因为头等车厢有空位,就认为自己也有权进入。

我们一直在回避阶层问题,不愿意明确不同消费对应不同等级的服务,也没有清楚告诉人们:站票乘客和有座票乘客虽然在人格上平等,但车票对应的具体权利并不相同。

我们没有通过清晰的制度边界,让站票乘客彻底放弃对指定座位的幻想,反而把两类乘客混在同一节车厢里,又将权利边界处理得模糊不清。

这种模糊给了站票乘客想象空间:既然座位暂时空着,我为什么不能坐?既然你没有坐,为什么不能让我?既然大家都在一辆车上,你为什么不能体谅我?

还有些网友搬出法律相关法律法规,就算按照相关法规处理,两名女孩的第三张票是亲属购买,你也无权占用这个座位。就像香港那样,就空在那里,这是规则。

我想问问

别人暂时空着座位,你就可以直接坐下吗?

别人购买的停车位常年闲置,你就可以随意使用吗?

别人暂时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,你就可以把这种权利据为己有吗?

空置不等于无主,弱势也不等于有理。你可以请求别人帮助,但不能把别人的善意当成自己的权利;你可以希望别人让座,但不能用"互相体谅"逼迫别人放弃合法权益。

契约就是契约,边界就是边界。

难道占座问题就无解了吗?

很多人认为,铁路公司应该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,尽可能满足乘客的个性化需求。

从管理学角度看,管理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: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。

西方社会更偏向制度化管理,其核心是"SOP标准化作业流程+法律"。铁路运输中出现纠纷,工作人员首先按照SOP进行处置;如果标准流程无法解决,问题便进入投诉、仲裁或者司法程序,由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。

SOP的价值,就在于把复杂问题转化为标准动作,使处理结果不再过度依赖乘务人员的个人能力、经验、情商以及临场判断。无论换成哪一名工作人员,原则上都能得到相近的处理结果。

中国更偏爱所谓的"人性化管理",试图通过各种正式规则、非正式规则乃至潜规则,将所有问题都在现场化解。

这种东方语境下的人性化管理,过度依赖工作人员的情商、经验和协调能力。工作人员既要判断谁有理,又要安抚情绪,还要权衡年龄、性别、身份、舆论和现场压力。

个性化处理的结果,往往就是千人千面、同事不同办:同样的问题,换一名乘务员便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答案。处理得好,叫作人性化服务;处理不好,就可能激化矛盾,甚至演变成社会舆论事件。

很明显,事件中的两名女孩成长于一个更加强调个人边界、契约意识和权利主张的时代。因此,当别人要求她们让出已经购票的座位时,她们首先想到的是维护自己的权利。

而那名要求让座的女性,则更接近传统中式思维下的行为模式。她没有首先确认自己是否拥有座位使用权,而是试图通过"大家都在一辆车上""应该互相体谅"等道德话语,要求两名女孩作出让步。

一方讲权利,一方讲体谅;一方强调契约,一方诉诸人情。

这才是双方难以达成一致的真正原因。

那么,我们能否运用管理学思维,通过增加更多SOP,解决中国铁路上的此类问题呢?

答案很遗憾:不能。

SOP设计遵循的是减法思维。标准流程的作用,是把共性问题压缩成少数清晰、稳定、可以重复执行的步骤,而不是每出现一种矛盾,就增加一条规定、一个例外和一套处理流程。

我在《Netkiller Management手札》中详细讨论过这个问题。

当流程不断变复杂之后,首先出现的问题是难以理解、难以执行;随后,工作人员开始选择性执行,或者按照自己的理解变通执行;最后,正式流程被大量例外和临时操作架空,整个管理体系逐渐失效。

当所有特殊情况都要被写进SOP时,SOP就不再是标准化作业流程,而会变成一本没有人能够完整记住、也没有人愿意严格执行的操作百科全书。最终,流程不是解决问题,而是被问题拖垮。

这个问题其实没有那么复杂。

铁路公司可以对有座票和无座票实行差异化定价。例如,无座票在现有价格基础上减少10元,有座票增加10元。铁路公司的整体收入未必因此减少,有座乘客也更容易接受,而无座乘客则会形成明确的价格认知和权利预期。

少付10元,意味着购买的是没有指定座位的运输服务;多付10元,意味着购买了明确的席位使用权。

价格不仅是收费工具,也是划分权利边界、管理乘客预期的工具。只要站票与座票在价格和票面提示上存在清晰差别,无座乘客在购票时就已经完成了一次权利确认:我购买的是无座运输服务,不享有指定座位。

与此同时,铁路公司只需优化最基本的SOP标准化作业流程。

遇到座位纠纷,乘务员无需反复调解,也不必判断谁更辛苦、谁更值得同情,只需核验车票,然后按照统一口径作出处置:

"请按照车票标注的席位乘车。无座票不对应指定座位,不得占用他人席位;对处理结果存在异议,可以通过铁路投诉或者司法渠道解决。"

说完,处置结束。

管理不是想办法让每个人都满意,而是用稳定、公开、可预期的规则,让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权利在哪里、边界在哪里。

真正的人性化,不是遇到问题以后依靠工作人员左右逢源,而是在问题发生以前,就用清晰的价格、权利和流程消除幻想。